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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陈到大婚[1/3页]

  汉室乱象已显,野有遗贤。

  特别是武者,被埋没于乡野之间的人,数不胜数。

  刘正的想法是,京师人才济济,找一个漏网之鱼,应该是,不成问题的。

  于是就拖着郭嘉,闲逛南市。

  天子脚下,也有流民。

  据说是,黄巾军骚乱之后,背井离乡的,有钱人。

  一年的蹉跎岁月,人活着,钱没了。

  河东杨县,有一少年,姓徐名晃字公明。

  携母逃难,南市栖身。

  本来家资巨富,一年坐吃山空。

  更有老母病重,寻医问药,花费巨大。

  徐家财富,一病耗光。

  徐晃至孝,宁可讨饭,侍候母亲,也不敢弃母,出外劳作。

  徐晃母子的生计,日益艰难。

  后来徐晃,想出了一个主意,花了十枚铜钱,找士子题字一副:

  代人受杖,一贯十杖;先钱后杖,童叟无欺。

  怕人不明白,又用白话文写一遍:

  代替有钱的罪犯挨板子,一贯钱十板,按量计价,先交钱,再受刑。

  徐晃不由自主的,感激起曹操来。

  若不是当年“五色棍”,刑责不避权贵,杖下一视同仁。

  后继者保留了,五色棍的传统,为了公平起见,特许罪犯花钱买人受杖。

  既不违反法令,又给权贵一个台阶下。

  毕竟当众受刑,丢的不是人,是面子。

  也不知道是谁,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

  总之,代人受过,成了灰色产业,还形成了,一条利益链。

  徐晃为了救母,一个月前,代人生受百杖。

  事主见徐晃硬气,赢得了面子,加赏十贯。

  二十贯钱财,母子俩省吃俭用,倒也熬过来了。

  如今又到了,代人受过的好日子,伤势初癒的徐晃,扶着母亲,来到南市官坊。

  靠着墙沿,拉开横幅,招揽生意。

  有事主罪责两百杖,说是拐卖良家妇女,被她丈夫堵在南市,告了官。

  判罚:两百杖,活则免罪,死了就丢乱葬岗。

  这是最重的天罚,取其听天由命之意。

  监刑官,给了事主一刻钟,若是找不到,代受刑杖的人。就得事主,亲自领受刑杖。

  两百杖,也叫做必死杖。

  这是判官恨事主,丧尽天良。

  这才加重了处罚。

  然而上天,有好生之德,该给的一线生机,还是要给的。

  这才有了,一刻钟的缓刑期。

  事主重赏五十贯,买人代刑。

  两百杖,九死无生,谁都不敢接。

  徐晃初来乍到,见母亲病重,又有事主重赏,就有些心动了。

  然而听完事由之后,徐晃犹豫了。

  买卖妇女,天理难容。

  若是代其受过,那也禽兽不如。

  事主见徐晃心动,便加价一百五十贯,以两百贯买命。

  刘正和郭嘉,来到南市的时候,正碰上徐晃与事主,达成协议。

  写下了杨县徐晃,随后咬破手指,就要按下。

  刘正大喝一声:“等一下!”

  监刑官上前见礼,问候说:“大人,请吩咐!”

  郭嘉问:“河东徐晃字公明,杨县人。你可知道,是替什么人受罚吗?”

  徐晃拱手说:“大人,我知道!”

  郭嘉又问:“代人受刑。虽然没有律条约束,但是却自有行规。十不接,你知道吗?”

  徐晃回答说:“小人背过几次。”

  郭嘉说:“凡是拐卖妇女者,不接!这一条你也背过了吗?”

  徐晃点了点头,承认自己知道。

  郭嘉怒了,居然明知故犯。

  徐晃反驳——老母病重,为孝忘规,以命相抵,又有何不可呢?

  刘正说:“拐卖妇女,天理难容!协议未成,不准代刑。”

  刘正又问监刑官:“一刻钟的时限,到了吗?”

  监刑官回答说:“大人,时限刚过。”

  刘正便让监刑官,立即执法。

  就这样,拐卖妇女者的,一线生机,愣是让,刘正和郭嘉,给断绝了。

  就这样,当众拿了事主,重打两百刑杖。

  杖过八十,人无生息。

  继续打下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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